
EHS管理
- 分类:合规管理
- 发布时间:2020-11-03 10:01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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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废水处理设施
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厂区生产废水站预处理达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站进水标准后,与循环水站排水、经过预处理的生活废水共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。
厂区废水处理站工艺流程
公司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沉淀渣及污泥送有焚烧炉焚烧;废水站全做加盖处理,臭气抽出后经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。
2.车间废气处理措施
项目各生产车间产生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,各生产工段产污节点设置抽风装置,收集后按生产车间统一设置废气治理装置进行分类处理。
项目车间内设置有2套工艺废水处理装置,分别处理含氯(卤)有机废气和不含氯(卤)的一般有机废气。收集的含氯(卤)有机废气经深冷+送活性炭纤维吸附塔处理后的净化气送焚烧装置焚烧;不含氯(卤)的有机废气厂废气直接送焚烧装置焚烧处理。
项目产品干燥器配备布袋除尘器。
3.项目贮存系统废气处理措施
项目设置1套双塔活性炭纤维吸附器,用于处理危废库、甲类库房收集的低浓度有机挥发气体。其中,双塔交替运行,A塔运行时,B塔进行加热解吸(以蒸汽加热的热空气为介质);B塔运行则A塔解吸。解吸残液送焚烧炉焚烧处理。
4.项目废气、固废/废液及废盐焚烧系统
项目将建设一套焚烧处理系统,包含回转窑和二燃室及配套环保措施,其中回转窑用于焚烧固废、净化粗盐,焚烧温度500~650℃,规模为2t/d,二燃室用于处理回转窑烟气、项目工艺有机废气和废液,焚烧温度≥1100℃,停留时间2s。项目回转窑产生的烟气经过水冷除尘后,送二燃室进一步处理,并采用“水冷旋风除尘+SNCR+急冷+消石灰、活性炭喷射+布袋除尘+散射吸收+湿式静电除尘”的烟气处理工艺,最终尾气经一根30m排气筒达标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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